會員資格
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:
一、個人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者。
二、團體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。
三、贊助會員: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。
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。
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一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
會員的權益與義務
會員(會員代表)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。
每一會員(會員代表)為一權。(贊助會員無此權利。)
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、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。
會員(會員代表)有違反法令,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,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
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,即為出會。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。